聘請外傭丨僱主可派姐姐幫他人兼職工作? 外傭居家工作5大注意事

家事百科

發布時間: 2024/01/06 12:00

最後更新: 2024/01/19 19:26

分享:

分享:

僱主必讀外傭家居工作5大注意事。(iStock)

【聘請外傭/工人姐姐/僱主】外傭姐姐由外地來港,與僱主家庭在相處上會產生不少問題,亦未必完全熟讀僱傭合約及入境條例。有僱主以為在雙方同意下,可派外傭往其他家庭兼職工作,或容許外傭在僱主住所以外的地方居住,導致誤墮法網。無論僱主或外傭,都必須謹記以下5大注意事項:

Q1:當外傭開始為僱主工作時,須注意甚麼?

A:外傭應該出示辦理有關證件費用的收據,以便僱主發還該等費用。

外傭亦應該要求僱主解釋職務,及了解僱主的要求。應擔當僱傭合約附錄「住宿及家務安排」*內所規定的家務職責。

外傭應保管個人身份證明文件(如身份證、護照等)。任何人士包括僱主或職業介紹所的工作人員,都不應未經外傭的允許替你保管這些文件。

Q2:外傭可否在僱主住所以外的地方居住?

A:不可以。外傭必須按「標準僱傭合約」第3條的規定,在僱主的住所工作及居住。她的僱主必須按照僱傭合約附錄「住宿及家務安排」*內所規定的標準,為你提供免費住宿。

(如有關在外間住宿的安排在2003年4月1日前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,只要有關僱主一直僱用外籍家庭傭工(當中不可以中斷超過6個月),則其傭工仍可在僱主住所以外的地方住宿。)

最新影片推介:

Q3:在僱主同意的情況下,外傭可否擔任兼職工作?

A:不可以。根據《入境條例》的規定,外傭若受僱於簽證上指定的僱主以外的其他人士,即屬違法。外傭可能會因違反逗留條件而被檢控和遣送離境。如果你因此被遣送離境,通常將不再獲准來香港當傭工。

Q4:如果僱主指派外傭為其他人士工作或擔任家務以外的職責,應該怎樣辦?

A:外傭應向僱傭中心查詢及參考意見。

Q5:有關外傭在香港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權益,須注意什麼?

A:如外傭遭受身體傷害或個人安全受到威脅,應立即致電警方緊急熱線999求助。如外傭未獲支付工資或你的任何僱傭權益受損,應致電勞工處24小時電話查詢熱線2157 9537或親臨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查詢及求助(請參閱第3及12章)。

自行保管護照和香港身份證。沒有其他人士可替你保管護照。外傭不應簽署任何你不明白或不同意的文件。

*合約包括「住宿及家務安排」,說明住宿的標準以及由傭工擔當的家務職責的詳情。

文章獲「陽光女傭中心」授權轉載。

【爸媽必Follow】全新TOPick親子IG現已推出!立即睇︰https://bit.ly/3BN0C4s

1月是小學測考季,TOPick推出中英數常免費試題下載區,立即下載免費試題備戰測考:中英數常試題

HKET 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影片。立即下載︰https://onelink.to/f92q4m

責任編輯︰林綺玲